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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路远山重生2010,国士无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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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章 暗夜着迷(第2页)

  而成长过程中,又正统的报了吉他班。

  再加上前生后世的……真要算下来,他弹了“一二十年”也不为过。

  技巧虽然不是什么拔尖人才,但熟能生巧已经成了本能。

  这会儿,见胡璃仍然维持着那姿势,他估摸着这姐姐没听够。

  其实他也没唱够。

  谁让他刚挣了十八万呢。

  可惜……彩票中奖不能退还本金。

  不然赚的更多。

  但这会儿他确实需要一个发泄情绪的渠道。

  而这一首《原来的我,显然达不到那种程度。

  于是,他想了想,把刚才轮扫的那段,来自陈楚声的《姑娘前奏,给续上了。

  在前世,每逢酒后,或者和朋友ktv聚会,陈楚声的歌都是他的必选曲目。

  原因无他,他和这位歌手的嗓音实在太像了,并且,路遥比他的key要更高一些,音域也更广。

  他唱这些歌的时候,总会收到无数同事或者是艳遇女孩的赞美,也算是他的杀手锏之一。

  于是,一段弗拉门戈的旋律响起。

  他刻意让自己的发声更具备金属感了一些。

  《姑娘前面的这段弗拉门戈,可太经典了。

  他弹了十几年。

  熟到不能再熟。

  可在观众耳朵里,这段自然、欢快的旋律却代表着吉他手的技艺。

  连没变换姿势的胡璃眼里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。

  但马上她就眯起了眼睛,呢喃:

  “hola,lamenco。”

  擅长多种舞蹈的她显然也会跳弗拉门戈。

  甚至脑海中已经跟随这段旋律而响起了滴滴哒哒的舞步。

  “我曾多少次梦见你呀姑娘”……

  她耳朵一动。

  比起刚才男孩那清澈、干净而温柔的嗓音,这次的歌声里多了许许多多金属的味道。

  莫名的,她嘴角流露出了一抹笑意。

  脑海中的那位身穿红裙,踩着红色高跟鞋的女郎叼着玫瑰,以一种傲人的姿态,踏入了舞池中央。

  裙角飞扬。